我稍有記憶的童年,是從臺北開始的。簡陋的房子、狹小的空間、炎熱的臺北夏天和濕冷的冬天,構成了我童年記憶的框架。沒有玩具,也很少玩伴,最大的歡樂是和小哥哥手糊風箏在田間放飛。後來讀到魯迅《野草》中的短篇小說〈風箏〉,我有一種特別的感動和親切,未嘗不與自己童年的經歷有些關聯。
那個年代,臺灣有六年的「義務教育」,也叫「國民教育」。學校裡全力推行國語,嚴格禁止方言。廣播也以國語為主,臺灣在短時間之內,成了普及國語的「模範省」。我在家裡講的是上海話,在學校有一段很短的時間,溝通上稍有困難,但很快就適應了。國民黨撤退到臺灣,來自各省的「大陸人」齊集島上,真是「南腔北調」。國民黨能延續在大陸推行國語的政策,這是極有遠見、極有魄力、也極正確的語言政策。受惠最深的,包括我自己在內,是幾代的臺灣同胞。現在兩岸互通了,試想,要是臺灣人只能說「閩南語」,這將置臺灣人於多麼不利的境地。最近幾年,因為政權更迭,臺灣在語言政策上出現一片亂象,這是最令人惋惜的。
在當時臺灣的教育體制下,我是個徹底的失敗者。小學是義務教育,不需考試,但升初中就需要參加「聯考」,進好的公立中學,需經過競爭激烈的考試。我初中、高中的聯考都敗下陣來,進了全臺北排名殿後的私立初中和高中。
六年的初高中教育,除了教科書,幾乎沒看過別的書。當時高中的課程和課本是全省統一的。「國文課」選了不少古漢語的名篇,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、《大學》、《中庸》也是高中所必讀。這似乎是我唯一稍感興趣的科目。到現在,許多《四書》的篇章,我還能朗朗上口,都是那幾年下的功夫。
父親對我初中、高中的表現頗為憂心。我高二那一年,臺灣開始興辦五年制的專科學校。父親建議我轉讀剛成立的工業專科學校,謀得一技之長。我從臺北考到臺中、臺南,竟連一所都考不取。高三那一年,父親調職到高雄,舉家南遷。我居然考上了省立高雄中學的插班生。潛心苦讀了一年,次年參加大學聯考,考上了東吳大學的中文系。
東吳大學的英文名字是蘇州大學(Soochow University),1954年開始逐步在臺北復校。中文系相當保守,著重培養的是文字、聲韻、訓詁,所謂「小學」。我對這些科目,全無興趣。而授課的老師也圖省便,談不上有什麼自創的心得。一年級教文字學的周老師,唯一的功課,就是要同學們點讀當時藝文印書館出版的《說文解字》,字小而密,是一本近八百頁的「鉅著」。我們須用朱筆,逐字逐頁,點讀一過。這被視為中文系的「看家本領」。其實,一個十八、九歲的孩子,哪裡看得懂許慎的經文和段玉裁的注。同學們礙於規定,都敷衍的亂點。我拒絕作這樣浪費時間的死工夫,並在課上申辯道:「《說文解字》基本上是漢代講字形本義的一本字典,讀字典的事,雖然也曾耳聞,但畢竟不是常態,我們應該學習的是如何使用這本工具書,快速的查到要找的字,而不是企圖從頭到尾點讀一過。」周老師大不以為然,期末,我得了四十九分,不得補考。
二年級的聲韻學出現了同樣的情況。授課的林老師,在聲韻學上,沒有任何著作,強制大家作《廣韻》兩百零六韻的「系聯」,極單調枯燥,而沒有實際知識上的長進。那時我已略略接觸到「五四」以後的一些新學術,對老師們這種「蠻幹」的作法,越來越不能忍受。我沒有完成兩百零六韻系聯的工作,結果也被迫重修。這樣的求學過程,不但談不上任何樂趣,還不無受屈甚至受辱的無奈。
我自認不是個懶惰不好學的學生,也不是個對漢字字源本義和聲韻沿革沒有興趣的學生。恰恰相反,在我往後的教學和研究上,文字學和聲韻學都是基礎知識。我自學得很有興趣,也略有心得。制式教育最可怕的是讓一個原本好學的學生變得厭學,甚至痛恨那個學科。
到了三年級,有一對篤信基督教的夫婦,分任我們的「詞選」課和「社會學」。教我們「詞選」的張老師,能寫散文,但對詩詞的歷史和分析,並沒有任何研究專著。我對她的許多講解,實在不能認同,在課上提出,讓上課的氣氛有些尷尬。她的夫婿林老師,教的是「社會學」,但講的往往是教堂裡的「證道詞」。我痛恨這種「掛羊頭賣狗肉」的作法,有一次我在課上忍不住的提出:「老師教的是『社會學』,不是傳道,你這樣做,侮辱同學,也侮辱你自己。」沒想到夫婦兩人那學期竟聯手讓我不及格,為基督教的容忍、寬恕做了最壞的「言傳身教」。
來了美國以後,自己做了老師,我才知道讓一個學生不及格是一件很嚴重的事。老師必須有三次事先的警告,並必須向教務處說明不及格的理由,還得讓學生有申述的機會。當年在東吳大學這種任由任課老師專斷獨行的作法,希望隨著時代的變遷,已經成為歷史的陳跡。
當時東吳大學有上課點名的制度。由教務處派專人,逐課到教室按座位點名。學生的座位是固定的,出勤記錄作為成績的一部分。我對這一制度極為反感,許多老師的課空洞無趣,有些同學為免浪費時間,上課時,看自己想看的書,但這被視為對授課老師的大不敬。我們班上,還有全體起立,向授課老師道歉的鬧劇。
我寫了一篇題為《保障不良師資──論點名制度之當廢》投給校刊。我指出,如教授的課上得太差,學生應有不上課的權力;這是最起碼的抗議。而點名制度則,是對不良師資最好的保障。因為有這個制度,再差的老師也不愁沒有上課的學生。文章一投出去,學校「教官」(軍方派駐學校掌管學生品行、思想和軍訓的軍職人員)就找我談話,告訴我,點名制度的種種好處,此文不能刊登。這些點滴說明我的想法和當時的教育制度,有許多格格不入的地方。
大學三年級,我偶然讀到《胡適文存》。在一個極度壓抑的學習環境裡,胡適對白話文的主張,對中國舊傳統的批判,對西方新知的介紹,對民主、自由、人權的提倡,在在都深合我心。像久旱後的甘霖,復燃了我久經挫傷的求知欲望。我真有「冷水澆背」之感,陡然一驚。在中文系制式規定的課程中,正覺得了無生氣,胡適的書為我打開了一扇窗子,透進了陽光和雨露。在往後的學期中,我盡可能的搜讀胡適的著作,系裡的課程只求及格。集中心力研讀與胡適思想有關的著作,這是有生以來,第一次感受到求知的樂趣。當時宿舍有十一點熄燈的規定,熄燈後,我轉去自習室繼續學習;自習室若無座位,就會在走廊的燈下看我想看的書。
父親給我一個月新臺幣五百元(約相當於十三美元)的生活費,以當時的生活水準,還能略有結餘。我很想買一套遠東圖書公司出版、定價四百元的《胡適文存》,但需幾個月省吃儉用,積攢出一筆錢來。當時臺灣的書店在3月29日黃花崗起義的紀念日,也就是「青年節」,辦打折促銷的活動。我在1968年,「青年節」那一天買下了《胡適文存》。後來,我又買了不知多少套各式各樣胡適的文集、全集。但遠東的這套「文存」有如我的「故人」,上面的密圈細點,眉批評語就是一個少年人和胡適「對話」的記錄。
四年級畢業那學期,我集中心力寫了我第一篇有關胡適的論文,〈胡適與《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》〉,發表在1970年4月出版的校刊上。這篇論文不是為任何課業而寫,是為我自己而寫。1997年,我受邀回母校為研究生開「中國近代思想史」的專題課程,我去圖書館找出了二十七年前的校刊,影印了一份自己的少作,而今看來,當然很膚淺幼稚,但那膚淺幼稚的文字,卻體現了一個年輕人自動自發學習研究的過程。
這種發現自己興趣的經過,很像談戀愛。一個戀愛中人,只有和戀人在一起的時候,才覺得穩定,感到快樂。為了考試,為了成績,為了升等,為了長俸,學習研究帶給我們的往往只是痛苦,勉強自己做一件並不想做的事。而一種真正的興趣,它起始的動機往往不是功利的,就像真正的愛情,起頭並不是為了結婚。這種近乎「癡」的追求,也就是晚明文人常說的「情有所寄」。「情有所寄」之人,在生活裡有追求,有樂之所在;「情無所寄」之人,則茫茫度日,不知樂為何物。
寫到此處,讓我想起了王國維在《人間詞話》中所說的「三境界」:第一境是「昨夜西風凋碧樹,獨上高樓,望盡天涯路。」這是追求前,不知去向何方的孤獨與茫然;第二境是「衣帶漸寬終不悔,為伊消得人憔悴。」此處的「伊」字,往往被解作是「一人」,其實,與其將「伊」窄化為一人,不如將「伊」擴大為「追求的對象」。可以是人,可以是物,更可以是一種興趣。也就是前文所說「情有所寄」之「寄」。第二境是找到了「情之所寄」,開始無怨無悔,近「癡」的追求。孔子的「發憤忘食,樂以忘憂,不知老之將至」是第二境。王國維所說的第三境是「眾裡尋他千百度,驀然回首,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。」這是追求之後的懷疑與迷惘。當年朝思暮盼的「伊人」,一旦成了「枕邊伴侶」,卻依舊只是個「俗物」。這種追求後的幻滅,也就是「燈火闌珊」之所自來。王安石《臘享》詩中「人散廟門燈火盡,卻尋殘夢獨多時。」是第三境。
王國維的三境界說,旨在說明境界的先後,而不在點出境界的高下。第一境宜短,第二境宜長,第三境則不宜輕入。
年近八十,回首當年,大學四年,最大的收穫在從第一境,進到第二境。胡適在《丁文江的傳記》裡引用的一句西諺「Be ready to die tomorrow; but work as if you live forever.」他的翻譯是「明天就死又何妨;努力做你的工,就像你永遠不會死一樣。」這是第二境的另一種表述,也是我餘生的座右銘。
東吳四年雖然有很多不愉快的經歷,由於成績太差,掙扎在不能畢業的邊緣。但我是在那個校園裡發現了自己學習研究的興趣,決定了我往後工作的內容與方向;找到了自己的初戀,組成了家庭。陽明山下,雙溪水邊,那個山坡上的校園裡,有過我的歡樂、我的沮喪、我的工作、我的夢和我的愛。
畢業那一年,我試著考研究所,幾乎考遍了臺灣所有的中文研究所,竟全部落榜。臺灣當時有服兵役的規定,所有大學畢業的男生都得在畢業那一年,入軍隊當少尉「預備軍官」一年。我被分發在左營海軍陸戰隊的工兵營,後來調防到臺南縣,林園鄉。在這一年中,最艱難的一次考驗是二十四小時晝夜不停的全武裝行軍。嚴格規定,每小時行軍速度不得低於五點五公里,理由是當時「匪軍」的行軍速度是五公里,五點五公里是為了追擊「匪軍」而設。現在回看,這是多麼荒誕的歲月。(未完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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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逝者如斯:我的過往歲月》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