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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與分居

同居與分居

本文主題標新立異,含義特殊。所講的「同居」與「分居」,既不是美國公開盛行,堂而皇之的未婚住在一起的同居;或美其名試婚的同居;也不是婚後夫婦感情失和不住在一起的分居;或其他原因造成夫婦不能生活在一起的分居;而是一件我們日常生活中休戚相關的事,即移民來美的父母,與子女生活在一起的同居和獨立生活分開居住的分居。

同居與分居,孰優孰劣,莫衷一是。見仁見智。青菜蘿蔔,各有所愛,各有千秋。難分高低。

我們中國人的習俗喜歡三代同堂,五世其昌。含飴弄孫,天倫之樂。可是隨著時代的推移,社會的進步,人心在變化,風氣在變遷,所以我們老年人,也只有多學,人老心不要老,努力跟上新潮流,去適應新的生活了。

移民前,我家是四代同堂。上有老母親,下有兒子、媳婦、女兒、女婿,還有孫女外孫,濟濟一堂,我與老伴都歡迎和他們同住同樂。

九三年七月,我倆移民來美,住在長子的家中。兒媳工作忙,孫女在讀中學,家務之事,就由老伴包辨了。三餐包括帶飯,安排得妥妥當當,室內打掃得乾乾淨淨,兒媳下班歸來,姆媽長,姆媽短,熱情招呼,使老伴精神振奮。白天的辛勞,頃刻間煙消雲散。周末,附近風景區兜兜風,超市逛逛,日常用品買買,我個人去成人學校學英文,練口語,老年中心跳跳舞散散心,活動活動,練練身體,三代同堂的同居生活,過得還算不錯。

但這裏是美國,不是上海。這裏是兒子的家,不是我們的家,入境要問俗,心裏要明白。所以來美不久,就去訪問了住在聖荷西老人公寓裡的馬太太,先向她瞭解點情況。蒙她熱忱指點,再請長子打了一個電話,就辦好了申請初步手續。我甚為驚訝,美國辦事的效率這樣高,這樣方便!但仍不知何年何月,才能分配到房,衹好耐心等待。

等待整整四年,批准通知來了,喜從天降!通知我們定於某月某日帶上全部證明文件,前往面談。再正式填表,才算辨好申請手續。又過了約三個多月,終於興高彩烈地搬進了老人公寓,安家落戶。與子媳同居四年四個月的生活告一段落,開始了嶄新的分居新生活,迄今已經五年八個月,分居長於同居了!

按政府的規定,房租按收入的百份之卅計算。二個兒子每月各貼補我們二百元,老人公寓租金每月一百廿元,電費是自理的,但非常低廉。九八年起,我們拿到了 SSI 和 CAPI,兒子的貼補就中止,但生活過得仍很寬裕,自由自在。SSI 逐年調整,房租也隨之相應提高,目前房租每月三百四十左右,生活越過越好,二個兒子幾乎每天打電話來聊家常,每月來一、二次探望,我們感到心滿意足了。

同居,我們做父母的要體諒子女的困難,他們工作壓力重,所以不要去干涉他們的私事,不要要求過高,平添麻煩。幫做家務勞動要量力而行,保護好自已,實質上是對子女的最大愛護。凡事多往好處想,少往壞處想,不要做主人,而是要做客人。

分居,我們更應該珍惜自已、善待自已,切忌整日待在家裏,無所事事。要克服老而無用的自卑心理,要根據各人愛好興趣,多多參加社會活動,到處走走。生命在於運動,運動才能健身益壽。要想得穿,想得開,歡歡喜喜,開開心心度晚年!

總而言之,無論同居或分居,能夠居住在美國,就已福氣很好了。尤其是生活在加州的南灣,好上加好!我們真幸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