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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艷記

一提到「艷」字,就會令人想入非非,也會往一個曖昧的方向去想;其實「艷」還代表美好和綽約之意。因此「遇艷」與「艷遇」的區隔應該是前者敘事,後者敘情,兩者迥然不同。

我來美已逾半年,為了趕完新著「點燈」專輯的部份原稿,要影印直寄臺北「黎明出版社」,因為在我來臺北之前,羅總編、蔡主編都說:「時間還早得很,餘稿等你回來再送不遲。」但是我仍然勉強要她收下,碰巧我真的有事要延宕歸期,未料我這個「愚者千慮,必有一得」,這個要求是做對了。

因為我的原書業已審察通過,已將接近出版時間,我的四篇補送文稿雖成,但要影印寄出。早上女婿用車送我到 Hostetter 的老大華超市附近找了三家書店,都沒有影印的設備,其中有一位老闆娘告訴我,此去不遠的郵政總局有此機器可供顧客服務。此時我女婿已上班去了,我連忙跑到郵局,機器是找到了,可是我的英語不好,又不懂操作。正望機興嘆時,赫然發現一位氣質高貴,穿著入時的東方面孔的妙齡女郎,正在持手機用字正腔圓的國語與人通話。心想是遇到了救星,等她通完了話,就說一聲 Excuse Me,請她移駕過來教我操作影印。她很熱心地過來叫我先投下一個 Quarter,並按下鈕鍵,但是機器沒有反應。她立刻轉請櫃抬內的華籍職員幫忙,卻未料仍不靈光。此妞也很熱誠,用辦公室的機器非替我影印一張,印出的字跡斑斑點點並不清晰。我正愁著間,那位美麗的「義工」好心的說:「你的文稿很多,這樣寄出去,花了郵費恐怕沒有效果,索性我帶你到 Kinko’s 的專業影印店去印。」說著就叫我上她的賓士車,到達後,自感萍水相逢,如此叨擾,有些過意不去,連忙致謝請她先回去。她卻說:「我現在不能走,這裡還要辦些買卡和操作手續,我看我還是留下來幫你。」此時我自忖很「土」,若沒有懂中文的人教我,又會產生問題,心中有萬分的感歉之意,只好任她代辦手續後,替我一口氣印了十七張。畢竟此店是專業,印出的文字清晰無比,並即時幫我裝訂。完成後又問我是否要當天寄出?我只好說是,她二話不講又駕車送我到郵政總局。抵達後,說什麼也不好再麻煩她,至誠的請她回去。她說好,臨行她給了我一張名片。我因未帶名片只有在小皮夾裡掏出一張「榮民證」,意在讓她也知道我的名字。她接過去一看連說:「你還是一位將軍啊,失敬!失敬!」

當我道謝回家,把名片給女兒看,並文縐縐地說:「真是十室之邑必有忠信,十步之內必有芳草。」女兒正笑我文酸,待看完名片,也啊的一聲發現她是北加州鼎鼎有名的房地產大王 XX 劉的夫人,並告訴我劉是臺北人,夫人是青島人,在灣區多年經營,創業有成。夫人能如此地對一位陌生人慷慨相助,真是難得呀,難得!我心中此時也不免要叫一聲失敬啊,失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