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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郵引出的故事

集郵是一項高尚的文化藝術學習活動。從中可以瞭解各國的歷史、地理、政治、經濟、文化的發展,也可提高自己的藝術修養,學到許多知識;對青少年有引導他們參與從事正當活動的教育意義。

記得小時候,我父親還沒拋棄我們母子那陣,他就教過我集郵,常常打開他那些花花綠綠、五采繽紛、圖像光怪陸離的集郵簿給我觀看。長方、正方、三角形狀的各式郵票,看得我眼花繚亂,有時還施捨一些多餘、陳舊的郵票給我夾在書本裏玩賞。雖然那時我還不懂得集郵的意義和價值,但也覺得好玩,並十分珍惜那些廢舊郵票;且學著將信封上的郵票連信封一起剪下放在溫水中浸泡,然後輕輕撕下夾在書本中沒字畫的地方吸乾水分,再保存起來。

當父親離開我們母子以後,這項活動就停止了,但那些廢舊郵票我一直保存著。直到後來成人當了教師,父親才在分別十二年後,第一次到我工作的學校來看我,送給我一本小集郵簿,好像他總是沒有忘記要我集郵。我忙於教學工作,沒有精力和時間去收集、整理郵票,但始終記得將同學、親友來信的紀念郵票收藏起來。寒暑假稍有空閒也曾整理過集郵簿,將零零星星收存的郵票按編碼、時間、內容排列,嵌插在簿子上。沒想到,從「抗美援朝」、土地改革、根治淮河到憲法制定,從花卉蟲魚、人物、古董、戲劇、體育到某些重大政治會議以及港澳、外國的郵票等,居然也有兩大本。雖然並不全面、系統,有些套碼還不齊全,但也可稱得上「豐富多彩」了;而且大多是蓋過郵戳的舊票。通過它們,我能回顧起某段歷史,用放大鏡欣賞那票面上的圖案和花紋。只要用心去領會、感受、體味,就能進入陶淵明《歸去來辭》中那種「園日涉以成趣」的境界。真是一種美的享受!

怎麼認識和整理郵票?這一技巧的獲得,還應感謝一位僅比我年長兩歲的叔叔。他在父輩中排行第八,我們都叫他「八爸」(八叔)。他於解放初期還沒初中畢業就去參軍了,還參加過打土匪的戰鬥。復員轉業後,分配在川東某縣委機關任機要秘書,大概因受我父親影響,也愛好集郵。五十年代初、中期,國內還沒有成立「集郵協會」,他們縣委就組織了一個集郵小組,八叔擔任小組長。在父親離棄我們後,八叔曾寫信關心過我,也教導過我怎麼識別整理郵票,不時還在寄信時有意地貼上紀念郵票給我。

從 54 年至 58 年,我們都有書信往來,「煉鋼運動」期間突然就杳無音訊了,我以為是那時大家都忙的緣故。直到 64 年以後,才從另一位叔叔(五叔)的女兒口中得知:「八叔於 59 年被判刑『勞改』了,至今還在遠離城市的一處煤礦勞動呢。」啊!我簡直不敢相信這回事。因為比較起來,八叔是全家最革命的一個。他十四、五歲就參軍,以後入黨,且在黨委部門工作,深得領導信任。所以我吃驚而又懷疑地問堂妹:「為甚麼會這樣?」她說:「因為愛集郵,並常為《集郵》雜誌撰稿,結識了香港、東南亞好多郵友,經常和郵友互相交換郵票,有時也把他發表在小報的文章、詩作寄給郵友看,以交流集郵知識和心得體會。別人就上綱上線說他是『裏通外國的叛徒』,反正有人要整人,什麼帽子都找得到……」

據說 58 年時,八叔還兼任了縣裏什麼「築路委員會」的副總指揮,正幹得熱火朝天時,突然領導召開對他的批判會,說他把地方小報寄出是「裏通外國」、是祖國的「叛徒」,「身為機要秘書,究竟出賣了多少情報給國外的間諜分子啊,要老實交待!」

在那「左」的思想占上風的年代,一些人什麼「左」得可愛、「左」得出奇的話,都會如雪片似的飛壓過來。更有甚者,因自己做了壞事被八叔知情向上級反映過的領導,或八叔對他們工作上提過意見想藉故整他的領導,毫無根據地說他是什麼「國際間諜網的聯絡組長」……然後以找證據為名就抄他的家,把他許多珍貴、難得的郵票都拿走了(誰知其中喜歡郵票的人懷著什麼鬼胎呢?)。在沒有法治的時代,在這些莫須有的大帽子扣來時,八叔真是有口難辯啊!一個本來很受重視的、不到二十五歲的年輕幹部,怎麼一下子就變成了「叛徒」呢?除了用「欲加之罪,何患無詞」來解釋之外,還能怎麼解釋呢?

59 年,八叔就這樣莫名其妙地、沒頭沒腦地被判「勞改八年」。接著是他愛人(妻子)因受不了思想、政治上的各種壓力,被迫宣佈和他離婚,帶著兩個年幼的兒女在艱難困苦的環境中煎熬。他在礦井勞動曾險些被塌方壓死;也沒休假探親,心中的孤寂是可想而知的了。加之時逢三年「自然災害」,缺吃少穿,更是艱辛難熬。幸好有五叔一家,將節約下的糖票,不時購買點糖餅寄給他充饑。「勞改」期中因表現好,提前釋放,安排在另地工廠工作,直到 73 年政府政策規定「可以回原籍居住」,叔叔才有了可入戶籍的資格,回到城市老家。說是「老家」,但既無房舍,也無妻小住在一起,更無固定工作,天天都靠打零工度日。好在後來他找到了真愛再婚,重新組建了家庭,直到「四人幫」垮臺,經上訴、落實政策才徹底平反,有了正式的工作。之後,八叔又積極參與集郵活動,還擔任了市裏集郵協會的常務理事、宣傳委員等職務,也經常撰稿登在《集郵》雜誌上,可以說對集郵活動是很有研究的。

也許因為年紀大而興趣有所轉移吧,近幾年,八叔已不再熱心集郵了,轉而醉心於寫武俠歷史小說,且大有收穫,已出版發行了十多部長篇,受到各方面好評。

五十年代初,我父母正式離婚,我們幾母子住外婆家,父親則和他早已接受的老伴、養子住在一起。他唯一的財產就是幾本郵票,先後三位叔叔都看過他的幾大本珍藏,據說滿清時代、民國初年、新中國開國大典等郵票都有,而且因保存完好,呈色依然鮮亮。在他生病期間,有叔叔去探望他。他也指著書架上的集郵簿和醫藥書籍說:「這些東西就是我的財產!」

79 年以後,我才和父親有了較多的交往(因他的老伴和我母親都先後去世了)。我常請他來家裏吃飯,他和我的小女兒很談得來,可是我們從沒談到集郵的事,我也壓根兒沒想他那郵票屬「財產」的事。

82 年,我們全家遷廣州後,和他只是書信往來,或寄點海鮮乾貨給他品嚐。當他 88 年病逝後,幾位叔叔都不甘心見到養子一人獨吞父親財產的行為,鼓勵我 「爭取子女應得的權利」,向法院起訴。請教有關律師也說「父母離婚不等於父子關係不存在」,「子女應分得同樣的財產份額」據當時估計,不算父親的存款和醫藥書籍,單是郵票也該值好幾萬人民幣。說真話,我並不稀罕錢,但對那些古老而又罕見、新鮮的郵票卻很在乎。因為父親幾十年都沒供養我們,我們在母親和外婆含辛茹苦地幫助下也長大了,而且現在生活比養子的家過得好得多;如今父親去世了,我留些他的遺物,還可勾起我對兒時美好時光的回憶,並以此緬懷他那極不完全的愛,畢竟血濃於水啊!

基於這樣的思想,我在當年向法院起訴立案,將養子獨吞父親財產一事告了狀,這也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使用法律手段。我和叔叔們都提供了已知的證據和該查證的線索,但我人在廣州工作,不便隨時與律師、法院面談聯繫,只能在信上補充材料,托我妹妹協助辦理一些事情。這樁案子前後拖了近兩年,法院和律師也收了我幾百元要交的費用,我妹和妹夫也跑了不少路、費了好多口舌,最後得到的答覆卻是:「你們家裏的親人提供的情況不能作為證據。」我簡直氣炸了,我不明白,這叫甚麼「法律」?這樣的事情,難道外人比家裏的人還清楚嗎?我又想:是否他們擔心我們和叔叔們「合謀串供」呢?事實上,因父親四十多年沒和我們幾個子女生活在一起,所以和叔叔、姑姑們都幾乎沒有往來;何況異地居住,資訊很難溝通,多年來都只是偶爾碰見才交談一下;更何況父親在世時,我們和叔叔們從未談起過父親的郵票之事,那來的「串供」、「合謀」呢?不過,當時也有人傳言,說父親的養子經常在集郵市場上出售郵票(是否轉移、消滅物資?)並給法院、律師行賄,還找了父親過去的同事和病人(父親生前是老中醫)為他作證……情況相當複雜。我想:難道真如當時流行的順口溜所說,「大蓋帽,兩頭翹,吃了原告吃被告」嗎?為什麼沒有像電影、電視劇裏那樣公正、盡責的法官和律師來為我主持公道呢?我對當時的司法部門真感到失望。

另一方面,那陣子我先生又正忙於辦理移居美國,我們要忙的事情也挺多,真不想再糾纏下去了。再想,郵票雖然珍貴,且對我來說還有一定的紀念意義,但他(養子卻是為了錢)生活不好過,所以也貪心,諒他獨佔去也發不了財,算了吧,懶得和他論戰了,於是主動撤訴。這樁郵票財產的民事糾紛案就這樣不了了之地結束了。

直到今天我都沒弄清楚:究竟因我是書生氣、涉世不深、「法盲」,還是司法黑暗、對我不公平?只有等上帝來審判了。

本人在此得詩一首為證:

郵票之爭感懷

父棄家走四十春,母撫兒女倍苦辛;
父老心雖有悔恨,母已含恨赴閻庭。
如今兒女早成人,返對父來盡孝心;
父逝未留何遺言,「財產」養子獨口吞。
法院不去查實情,反說家人無權證;
世間竟有此等事,你說公平不公平?